因为争议巨大,杂志上开了“杀夫案笔谈”专栏,四位作者赵田孙、庆子、关露、沙莉,就此事撰文辩论。
女作家关露写了一篇长文《詹周氏和潘金莲》,对詹周氏给予很大悲悯,“人到不得已时,只好不择手段”,“希望更高的执法官吏能够在杀人者的身世和人情上多多加以探讨,对于一个不得已而杀人的人能够罪轻一等”。
女演员沙莉写道:“(此案)未尝不可说是整个社会的问题,换言之,这一对夫妇乃是现实生活下的牺牲者”。
随着这些文章刊载,被唾骂的詹周氏逐渐赢得公众同情。
这年夏天,詹周氏多次出庭,她不肯放弃,每次都请求活命。
关键时刻,一位外国嬷嬷出庭作证说詹周氏怀孕了,判死刑需要等她生完孩子。这为上诉争取了时间。
恰在这时,来到重要的历史转折点,1945年8月15日,日本投降,抗战胜利。第二天汪伪政权倒台,所有之前伪法院判决的案件完全无效,将重新审理。
直到一年后,国民政府高等法院才重新审理此案,宣判“詹周氏杀人罪,处死刑,褫夺公权终身,凶器刀一柄,没收。”
詹周氏仍不服,坚持上诉。
律师施拜休为她辩护,许多人为她发声。经过各界努力,最终经过三审,改判她有期徒刑十五年,送到提篮桥监狱服刑。
得知自己能活下来,她“感谢不死之恩,颂不绝口云”。
再之后,她淡出了人们的视野。在狱中她表现优秀,绣花、缝纫、糊纸盒,都做得又快又好。
上海解放后,人民政府安排她去了农场改造,先务农,后调到幼儿园工作,直到1983年退休。
1959年,她经人介绍与农场炊事员严少华结婚,两人一起度过了三十多年,生活平静。
上海记者徐平曾专门去采访她,当时她已经80岁左右。根据描述,她身高一米五左右,三角眼,看上去蛮凶,可能因为太过特殊的经历,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。
对于当年的事,她没有再提起,直到1990年代去世,她再没回过上海。
她没生过孩子,但喜欢孩子,认了不少年轻人做干儿子干女儿,床上方贴有孩子的年画,挂着玩具娃娃,玻璃镜框下有许多邻居孩子的合影。
她依然穿着旧式的大襟衣服,说着40年代的上海话,拿着一百多元工资,偶尔打打麻将。
还有,她终于无须再冠夫姓,在后半生拥有了自己的名字——周惠珍。
《酱园弄·悬案》英文名“She’s got no name”,意味深长。